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舊金山法院駁回臺灣將兩蔣日記官司移臺審判要求

2015年09月05日 08:1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舊金山聯(lián)邦法院3日駁回臺灣“國史館”等將兩蔣日記官司移回臺灣審判要求,認為臺灣法律沒有能夠確定權利訴訟的機構,會使斯坦福大學失去實際的補償,因此仍需留在美國法院審判。

  蔣孝勇遺孀蔣方智怡在2004年將兩蔣日記借給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斯坦福大學在2013年向法院提起確定權利的訴訟,以確保在所有權爭議上,不會被告或負賠償?shù)蓉熑巍?/p>

  蔣經(jīng)國的后代,包括蔣友梅、蔣孝嚴及其兒子等8人,宣稱擁有兩蔣日記的所有權,要求斯坦福大學歸還,并且要求將此案移回臺灣審判。

  不過斯坦福大學反對移交臺灣法院審理,認為臺灣法律沒有能夠足以厘清權利行動的程序,無法保證能夠保障斯坦福大學的責任,承審法官弗利曼也同意斯坦福大學的見解,認為美國法院有權利審判。

  弗利曼的判決書中也指出,臺灣對于繼承或歷史保存的法律毫無疑問適用于這起官司,也應該進行海外訴訟。弗利曼認為,在這起案件中,公眾利益滲入了這件日記官司爭議中,也應該在臺灣發(fā)起訴訟。

  不過斯坦福大學要求不要采用“國史館”以“總統(tǒng)副總統(tǒng)文物管理條例”等法律做為證據(jù),也遭到法院駁回。

  此外,弗利曼也強調在決定所有權歸屬上有兩項重點,分別是在臺灣繼承法中子孫的權利以及文物管理條例中的官方文件定義。

  弗利曼認為,唯一具有爭議的部分就是在于兩蔣日記在臺灣法律中,屬于私人財產(chǎn)或官方文件。

  法院也決定停止審理90天,讓被告可以向臺灣提起適當?shù)脑V訟,也要求在11月25日前完成。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黃露佳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黃露佳

原稿件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遂宁市| 江达县| 正定县| 沐川县| 宁武县| 迁安市| 鄂温| 肇庆市| 泾阳县| 绥宁县| 会昌县| 民丰县| 玉山县| 天峻县| 余江县| 辽阳市| 龙井市| 沛县| 吉隆县| 嵊泗县| 武义县| 陆良县| 长治县| 蒙自县| 常熟市| 竹溪县| 林州市| 建始县| 峨眉山市| 边坝县| 雅安市| 重庆市| 浙江省| 东乡县| 建平县| 孟州市| 平安县| 襄垣县| 凤翔县| 江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