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七部委下文治理教育亂收費 學費標準不得高于06年

時間:2009-07-13 09:28  來源:新京報

  凡未經(jīng)國務院同意或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教育部批準,不得擅自設立教育收費項目。依照國務院七部委日前下發(fā)的相關文件,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應保持基本穩(wěn)定且不高于2006年秋季學期收費水平。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由各地根據(jù)辦學成本變化情況作適當調(diào)整。

  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jiān)察部、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審計署和新聞出版總署七部委日前下發(fā)了《關于2009年規(guī)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依照這份《實施意見》,教育部今年要在調(diào)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眴栴}的政策措施。各省(區(qū)、市)要結合當?shù)貙嶋H情況,制定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眴栴}的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示。

  七部委希望能通過對教育亂收費的治理,防止教育亂收費的反彈。依照《實施意見》,各地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截留、平調(diào)、擠占、挪用義務教育保障經(jīng)費,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

  七部委要求今年8月底之前,各地完成對涉及教育收費的文件清理工作。

  七部委強調(diào)說,中小學校嚴禁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

分享到:
編輯:王曉燕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高州市| 阿图什市| 大名县| 镇江市| 罗江县| 永定县| 五原县| 新建县| 凤庆县| 阜康市| 剑川县| 龙里县| 缙云县| 宁武县| 修水县| 巴中市| 蓝田县| 泸定县| 扶绥县| 巴南区| 嘉定区| 黄大仙区| 河间市| 瓮安县| 井冈山市| 桂东县| 荆州市| 吴堡县| 抚宁县| 聊城市| 营山县| 石渠县| 阿克苏市| 瑞昌市| 扶绥县| 太康县| 太和县| 简阳市| 岳池县| 广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