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趙鐵國
●原任職務:海南省東方市住房保障與房產(chǎn)管理局局長
●涉案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5年1月8日,海南省白沙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實:2005年至2014年,趙鐵國在擔任東方市畜牧獸醫(yī)局局長及東方市住房保障與房產(chǎn)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人事任免、檢驗檢疫、工程承攬、辦理房屋預留許可證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后收受他人賄賂共計91萬元。
案發(fā)前,我總是做噩夢,似乎有千軍萬馬在追殺自己,坦率地說,那陣子無論是在單位上班,還是回到家里,我終日坐臥難安,一想到自己收人錢財?shù)臉稑都蜁械叫捏@肉跳;一想到自己隨時可能被戴上手銬,一種莫名的恐懼感就隨之產(chǎn)生。
反思陷入受賄犯罪的漩渦、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就是我沒能抵住日益增強的權力帶來的誘惑。我在東方市畜牧局當局長時,由于畜牧局不是熱門單位,加之那時自己權小位卑,有求于我的人不多,就是有個別要好的朋友送些東西,一般也就是幾條煙和幾瓶酒,或吃頓飯。自從2009年2月,我被任命為住房保障與房產(chǎn)管理局局長后,情況就大不相同了,因為我說話算數(shù)了,不少事我一人就可拍板定案了。一句話就是手中有實權了。
記得2013年6月的一天,個體老板文某通過我的關照承攬了一些道路和房屋拆遷等工程,為感謝我,一次就送給我40萬元。我再三推托,但他執(zhí)意要給,我只好收下了。平心而論,我還是原來的我,只是隨著我到了熱門單位手中權力的含金量增大了,討好我的人漸漸多了起來。現(xiàn)在想來,人家看重的并非是我趙鐵國這個人,而是我手中能為別人辦事牟利的權力。
我被官場上那些阿諛奉承、不擇手段、拜金主義等陋習迷惑,初次收受10萬元賄賂,我也曾有過忐忑不安,擔心由此會影響自己的前程,但時間一久就慢慢地淡忘了,反而認為收人錢財替人辦事天經(jīng)地義,而且收錢都是“一對一”的事,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自信不會出什么事。我收人錢財?shù)哪懽釉絹碓酱,到后來已是肆無忌憚,利令智昏。編后:
眾多職務犯罪案例一再證明,貪官們在實施犯罪前,都清楚地知道自己行為的性質,也明白一旦東窗事發(fā)就得坐牢,然而還是有人以身試法。之所以這樣,就是因為他們過于相信自己手中的權力能擺平此事,過于相信行賄人能守口如瓶,正在這種自信心理的支配下,趙鐵國才干了不該干的事,并最終一步步走進貪婪的斂財沼澤,一筆筆寫下了對他自己的判決書。手握權力的領導干部一定要以趙鐵國的沉痛代價為教訓,切記“有道之財自平安,不義之財惹禍端”。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