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中游泳戲水的人對岸邊“禁止游泳”的牌子視而不見。新民晚報記者 紀海鷹 志愿者 方叢麟 攝
夏日傍晚的魯迅公園內微風陣陣,垂柳與景觀湖相映成趣,不失為周邊居民消暑納涼的好去處。然而,隨著“撲通”一聲,我們的視線被吸引至湖中,只見一名中年男子跳入河里,愉快地享受著“野泳”樂趣。放眼一望,湖內已有二十幾名游客正在游泳,而在不遠處的岸邊,一名青年用狗鏈拴著一條阿拉斯加雪橇犬,任它在水中嬉戲。據(jù)在湖邊溜達的一位長者介紹,這名青年曾使用長約二十米的狗鏈,讓狗在湖中游泳。
我們在湖旁的假山后還發(fā)現(xiàn)了一名老年泳客,正旁若無人地脫去衣服、換上泳衣。雖有石壁遮擋,但總顯得不太雅觀。
游客自知危險
我們發(fā)現(xiàn),這些泳客并非沒有意識到這一行為潛在的安全隱患。距岸邊不遠處的湖水里,有位老年游泳者使用了橙色游泳浮標(俗稱“跟屁蟲”的安全設備)邊防范、邊游泳,可見老伯內心也對這種游泳方式的安全性有所保留。幾位公園常客告訴我們,2008年夏天,魯迅公園的這片景觀湖內,曾有游客因“野泳”而不幸溺水身亡。我們在同游泳者的交流中了解到,他們聚集游泳的區(qū)域水深兩米左右,是這片湖中相對較深的地方,原因在于“水深才有意思”。
“勸阻”成了形式
在采訪游客的過程中,有2名公園保安拿著擴音器走到湖邊。他們找了塊石頭坐下以后,除了打開擴音器的錄音,將“禁止游泳”的警告循環(huán)播放之外,再無其他動作。于是,這邊警告聲不斷,那邊“野泳”者們照樣游得自在!八麄児珗@保安沒有執(zhí)法權,也只能勸阻一下而已。”游客們說。(記者張欣平 志愿者 張文儀 曹彥娜)
主人將狗拖上岸,狗戲水的地方與游泳的人相距僅10來米遠。新民晚報記者 紀海鷹 志愿者 方叢麟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