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黃光裕案確定5月1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院宣判

時間:2010-05-17 08:35   來源:法制日報

  記者16日從可靠渠道獲悉,黃光裕案將于5月1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宣判,相關(guān)人士目前已接到法院的通知。

  4月22日,在被羈押17個月之后,黃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雖然眾多記者早早守候在法院門口等待申請旁聽證,但除新華社之外的其他媒體均被“拒之門外”。

  2008年11月18日,黃光裕涉嫌內(nèi)幕交易罪案發(fā),被北京市公安局監(jiān)視居。2009年3月2日被實施逮捕;9個月后,黃光裕案因一項新的罪名———單位行賄罪被退回補充偵查。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4月14日和15日下午,法庭針對黃光裕案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庭前證據(jù)開示。在該程序中,律師針對檢方的證據(jù)提出質(zhì)證意見。

  4月22日的庭審于當天晚上9點多結(jié)束。除去休庭的一個半小時,牽涉5名被告人、3項罪名的黃光裕案,庭審時間不足10個小時。

  根據(jù)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訴書,國美公司、鵬房公司、黃光裕的涉罪事實為: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余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guān)村科技發(fā)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chǎn)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余元。至上述資產(chǎn)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余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余元。(記者趙麗)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jīng)濟新聞 教育新聞

編輯:孫金誠

相關(guān)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上杭县| 诸城市| 汉源县| 休宁县| 武城县| 雅江县| 麻城市| 达日县| 洪湖市| 宁安市| 韶关市| 宽城| 河津市| 桂平市| 弥勒县| 蓬溪县| 宁乡县| 汾西县| 吴江市| 冕宁县| 黄山市| 惠水县| 石柱| 泸水县| 靖宇县| 东阳市| 睢宁县| 马山县| 弋阳县| 肥东县| 关岭| 灌南县| 宜宾市| 合作市| 中卫市| 池州市| 沛县| 娄底市| 新密市| 澄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