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前往臺灣“高等法院”開庭。(圖片來自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因貪污案一審被判刑7年4月的前臺當局“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昨天下午與妻子彭愛佳前往臺灣“高等法院”開庭。為了保護已有身孕的愛妻,林看到大批媒體守候,立即要彭搭車快閃離開,獨自步入法院。對于媒體詢問“孕事”,林益世沉著臉不愿回應(yīng)。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任內(nèi)收受商人陳啟祥交付的6300萬元(新臺幣,下同)賄賂,另在臺“行政院秘書長”任內(nèi)向陳索賄8300萬元未遂,檢方以“豺狼當?shù),安問狐貍”典故,狠批林益世貪腐,求法院判無期徒刑。
北院審理依公務(wù)員假借職務(wù)權(quán)力機會犯恐嚇得利、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將林判刑7年3月,并科罰金1580萬元。林妻、母親、舅舅4人則獲判無罪。
案經(jīng)上訴,林益世一反以往委屈、低調(diào)的態(tài)度,展開大反擊,除了在“高院”法庭上駁斥檢方的指控,大聲喊冤“我沒有貪污”外,并對陳啟祥的自白與錄音光盤很有意見,要求重新勘驗光盤。
“高院”近1個月的審理庭,幾乎都在不斷地重復(fù)勘驗光盤,昨合議庭再度進行證據(jù)調(diào)查、逐一比對錄音光盤的程序。據(jù)稱已懷孕5個月的彭愛佳,也挺著大肚子陪同林益世前往開庭。
不過,中午休息過后,林益世夫妻在遠處見法院門口有大批媒體守候,突然停下腳步,夫妻交談幾句后,林益世繼續(xù)行走,而穿著粉紅色孕婦裝、黑色外套的彭愛佳突然轉(zhuǎn)身,躲在人行道樹后,搭車火速離開。
林益世在“高院”門口,完全不理會記者提問,對于媒體恭賀聲也充耳不聞,沉著臉作勢推開攝影鏡頭,然后快步進入法院。(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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