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案開庭 胞兄承認行賄

2013年01月22日 07:56 來源:中國臺灣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臺北地方法院21日開庭審理臺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案,黃季敏的哥哥黃文宙以被告身份出庭。(圖片來源:《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1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臺當局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貪瀆案,昨(21日)天首度開庭。黃季敏胞兄黃文宙當庭承認行賄與圍標等罪,供稱臺“消防署”采購消息都由弟弟提供,每次收取回扣也都告知弟弟,更曾叮囑同伙王經武“只要牽涉到‘消防署’的案件,都要算我弟弟一份”。說詞“咬死”黃季敏,法官今日下午將提訊在押的黃季敏。

  臺北地檢署去年依貪污罪起訴黃季敏等13名官商,認定黃季敏在9個臺“消防署”標案中收賄1924萬元(新臺幣,下同)。北院昨召開準備程序庭,除廠商陸重光只認圍標不認行賄,黃文宙、廠商王經武、鐘素梅及臺前“消防署”通訊科科員羅財全等4人則全盤認罪。

  黃季敏移審時供稱“與二哥感情一般”、“根本不知二哥參加‘消防署’標案”。但黃文宙昨陳稱,他從不進臺“消防署”,弟弟會告訴他“消防署”將進行哪些采購。采購成功他也會將傭金金額回報弟弟,錢則暫存他名下銀行或公司,還交代王經武只要是臺“消防署”案子,傭金都要算弟弟一份。

  黃文宙相當自豪自己的記帳功夫,表示任何金流在帳目上一清二楚。供稱搜索燈案中回扣共40萬元,他與王經武各分15萬元,從帳冊上給黃季敏10萬元傭金,因為金額太小才沒有通知弟弟。(中國臺灣網 周劍)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

    浦县| 平昌县| 安福县| 达州市| 成都市| 修武县| 衡水市| 沂源县| 牡丹江市| 阿瓦提县| 图片| 喀喇沁旗| 阿拉尔市| 全州县| 肇源县| 沙湾县| 新蔡县| 阿克陶县| 武邑县| 江陵县| 闸北区| 卢氏县| 洞头县| 孙吴县| 庐江县| 钟山县| 施甸县| 高碑店市| 益阳市| 凌源市| 城市| 平邑县| 姚安县| 大石桥市| 乌拉特前旗| 拜泉县| 安福县| 商城县| 白玉县| 松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