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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連勝文兇嫌遭求處死刑 全案將于5月11日宣判

2012年03月22日 07:31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22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昨日,“馬面”林正偉欲槍殺連勝文卻波及民眾黃運圣致死一案,板橋地院開辯論庭,檢方仍認為林涉嫌殺人、殺人未遂罪,惡性重大求處死刑。全案將于5月11日下午宣判。

  前年11月26日晚,林正偉(49歲)在參選新北市議員陳鴻源造勢晚上會,誤認連勝文為陳鴻源而開槍,流彈更擊中民眾黃運圣導(dǎo)致其死亡,被檢方起訴。

  庭訊時,檢方指林正偉沖上舞臺就捉住連勝文、對臉部開槍,并想再開第二槍,且未顧及流彈可能波及他人死亡,可見有殺人意圖。對此,林正偉未多說,其律師辯稱林正偉是先拉連勝文的衣服,拉扯間誤觸扳機,追上連勝文以槍抵著后腦也未立即開槍,強調(diào)僅涉嫌過失致死、傷害;連勝文律師則說,連勝文對“誤殺”一說無法接受,希望法院對林再測謊。

  不過,法官要求檢辯就林可能涉及過失致死罪嫌,一并當庭辯論。報道稱,未來若法院變更法規(guī)改依此論罪,林逃過一死的機會將大增。全案將于5月11日下午宣判。(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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