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連勝文遭槍擊案嫌犯林正偉在得知被求處死刑后,在22日通過委任律師陳振瑋改口表示,他在接受偵訊過程中,并未說過要置新北市議長陳鴻源于死地,至于會射擊到連勝文,則是因為兩人有拉扯動作才會誤觸板機。
據(jù)報道,連戰(zhàn)之子、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去年11月26日晚助選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鴻源時遭槍擊。槍擊案在本月21日偵結(jié),板橋地檢署表示,嫌犯林正偉因缺錢,決定以1992年間的土地糾紛向陳明雄(陳鴻源之父)索取金錢,但遭拒絕,遂起殺害陳鴻源的念頭,要讓陳明雄承受喪子之痛。
歷經(jīng)57天偵查,連勝文遭槍擊案終于偵結(jié)。臺檢方于2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認定開槍嫌犯林正偉“誤擊”連勝文,欲槍殺的是陳鴻源,動機則是與嫌犯勒索陳鴻源家族有關(guān)。檢方表示,嫌犯致人于死態(tài)度明確,甚至在開了第一槍之后,還想再補上第二槍,且犯后又毫無悔意,因此檢方以殺人罪、殺人未遂罪、未經(jīng)許可持有手槍罪、未經(jīng)許可持有子彈罪,對林正偉提起公訴,并求處死刑。
當嫌犯知道自己被求處死刑后,通過律師陳振瑋表示,一開始只是要教訓(xùn)陳鴻源,絕對沒有要置對方于死地。另外,子彈之所以會擊發(fā),是被連勝文的手撥開,并在擠壓后才會扣下板機。
然而,根據(jù)檢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事實上,嫌犯有兩次殺害陳鴻源的機會,只不過都讓其逃過一劫。檢方表示,原本嫌犯要比照3·19模式在街頭埋伏開槍,但因為陳鴻源剛好有事不在車上,嫌犯隨即轉(zhuǎn)往陳鴻源永和小學(xué)造勢場地,但在沖上臺的前9秒,陳鴻源和連勝文互換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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