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20日消息 根據臺當局“主計處”統(tǒng)計,去年臺灣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91.4萬元(新臺幣,下同),較前一年減少1.1%,貧富差距則擴大至6.05倍,創(chuàng)近5年來的新高。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當局“主計處”表示,去年由于金融風暴重創(chuàng)全球景氣,并沖擊臺灣就業(yè)市場,失業(yè)人數驟增,臺灣全體家庭所得總額計8兆6832億元,較2007年微增0.8%,但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91.4萬元,則較2007年減少1.1%;若剔除戶量變化因素,每人可支配所得為27.3萬元,略減0.2%。
將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分成5等分,2008年家庭所得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戶所得183.5萬元,為最低20%家庭30.4萬元的6.05倍,是2004年以來的新高;基尼系數0.341,略高于2007年的0.340。(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