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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遠房親戚黃杰涉嫌詐騙 二審被判9個月定讞

2009年04月14日 23:16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4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遠房親戚黃杰涉嫌向臺南縣3家未立案教養(yǎng)院騙稱可打通關節(jié)申辦立案,詐騙新臺幣逾900萬元,臺南法院經審理后判處黃杰1年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9個月,不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杰原名黃茂仁,對外自稱“國舅爺”,1999年、2000年期間得知臺南縣政府將取締未立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后,找上臺南縣私立龍崎山莊教養(yǎng)院、五甲殘障教養(yǎng)院及施恩教養(yǎng)院,涉嫌以關系好可打通關節(jié)為由進行詐騙,3家教養(yǎng)院付款后仍未取得立案,才知受騙。

  臺南地檢署起訴后,臺南地方法院判處黃杰3年有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改判1年6個月,減刑為9個月定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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