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陳水扁洗錢案嫌犯蔡銘哲李界木解除羈押限制住居

2008年11月21日 18:01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疑洗錢案,及該案引發(fā)的龍?zhí)顿彽乇装,兩名在押被告蔡銘哲和李界木今天被提訊后,?jīng)法院裁定停止羈押并交保。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10月2日傳喚吳淑珍同學蔡美利胞弟蔡銘哲,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懷疑其收受企業(yè)賄款再匯往海外洗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準。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弊案,查出新竹科學工業(yè)園區(qū)龍?zhí)犊茖W園區(qū)土地買賣涉及利益輸送,10月28日搜索約談新竹科學工業(yè)園區(qū)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以其收賄圖利業(yè)者嫌疑重大,當庭逮捕,聲請羈押禁見獲準。

  特偵組今天上午提訊在押的蔡銘哲與李界木到案,檢察官偵訊后,下午向法院提出兩人停止羈押的申請。

  臺北地方法院其后召開停止羈押庭,裁定蔡銘哲以新臺幣300萬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裁定李界木50萬元交保、并限制住居與出境。(高大林)

  相關專題:陳水扁深陷“洗錢案”漩渦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

    西华县| 海宁市| 张家界市| 会宁县| 太仓市| 乃东县| 静宁县| 筠连县| 小金县| 巴彦县| 罗田县| 敖汉旗| 会理县| 高雄市| 西和县| 东方市| 赣州市| 北票市| 宝兴县| 宜丰县| 琼中| 丹阳市| 武冈市| 红河县| 开阳县| 平邑县| 盱眙县| 平安县| 平度市| 甘德县| 清水县| 大余县| 定结县| 苏尼特左旗| 定南县| 泰和县| 霍邱县| 贵南县| 南京市| 右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