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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前檢方調(diào)查員涉嫌恐嚇政治人物 遭求刑十年

2008年04月17日 21:30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灣檢方前調(diào)查員楊清海

 

  中國臺灣網(wǎng)4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方前調(diào)查員楊清海涉嫌自2005年11月起,與朋友丁一芝以寄送附帶改造子彈的信件方式,恐嚇臺當局官員、臺“立委”等政治人物。臺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jié),依臺灣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將兩人提起公訴,并具體求處楊清海10年、丁一芝6年有期徒刑。

  臺檢方起訴書指出,楊清海、丁一芝兩人共寄出28封恐嚇信,除民進黨主席謝長廷、臺當局“行政院長”張俊雄外,還包括前臺“立委”李敖、謝欣霓、李鎮(zhèn)楠、陳朝容、李顯榮,臺“立委”賴清德、劉文雄、林淑芬、黃昭順、王拓、蕭美琴、洪秀柱、葉宜津,媒體人鄭弘儀、童仲彥,主播陳雅琳等。

  其中,鄭弘儀于去年5、6月間共接獲3封恐嚇信,李敖于2005年11月9日、2007年5月25日各接獲1封恐嚇信。

  起訴書提到,楊清海持有改造手槍2支、制式子彈19顆、改造子彈33顆、彈頭17顆及彈殼1顆。由于熱衷政治活動,不滿時局,便多次伙同丁一芝以“黑合會”或冒用他人名義,將附有改造子彈、彈頭、花生或玩具子彈等物品的恐嚇信件寄送給謝長廷等人,使收件者心生恐懼。

  臺檢方認為,楊清海未經(jīng)許可持有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子彈,且與丁一芝恐嚇他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今天將兩人提起公訴,并分別求處楊、丁兩人10年、6年有期徒刑。(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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