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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府控告杜正勝等5人毀損古跡 祭出百萬罰單

2007年12月07日 16:52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7日消息 臺當局“教育部”動手拆“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牌匾,臺北市政府法規(guī)會主委葉慶元今天上午前往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臺當局“教育部長”杜正勝等5人涉嫌違反“文化資產(chǎn)保存法”毀損古跡罪和瀆職。臺北市政府并在第一時間行政處罰臺當局“教育部”及“臺灣民主紀念館”(原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00萬元(新臺幣,下同)。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葉慶元今天上午特別到“臺灣民主紀念館”,了解臺當局“教育部”的拆除進度。他表示,臺當局拆除“中正紀念堂”牌匾是用切割的方式,把花崗巖鋸成15塊,根本是毀損古跡。

  葉慶元說,臺當局“教育部”違反“文資法”,臺當局“文建會”、館方竟樂觀其成,都是共同正犯,而保警派駐地方,竟不受地方行政首長指揮、監(jiān)督,對現(xiàn)場違法行為也不制止,現(xiàn)場保警的指揮官也涉嫌瀆職。

  今天上午10時45分許,葉慶元前往臺北地檢署按鈴,對臺當局“教育部長”杜正勝、主任秘書莊國榮、“臺灣民主紀念館”館長曾坤地、臺當局“文建會”主委翁金珠和現(xiàn)場保警指揮官等5人提出告訴。

 

  葉慶元強調(diào),依照“文資法”規(guī)定,破壞古跡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公務員犯法,依法加重二分之一,最重可以判刑7年6個月。

  另據(jù)報道,臺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臺當局“教育部”拆匾過程“草率粗暴”,破壞古跡,情節(jié)嚴重,除以“文資法”告發(fā)杜正勝等官員,臺北市政府也祭出行政處罰,對于拆除中正紀念堂正堂及“大中至正”牌匾,各開出50萬元罰款,總共100萬元。(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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