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tǒng)計局:2017年減貧1289萬人 農民工平均月收入3485元
人民網北京2月28日電(記者孫博洋) 28日,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下簡稱“統(tǒng)計公報”)。統(tǒng)計公報顯示,2017年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增長9.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
據統(tǒng)計公報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22408元,增長7.3%。按常住地分,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比上年增長8.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5%。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33834元,增長7.2%。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比上年增長8.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1969元,增長7.4%。
統(tǒng)計公報數據還顯示,按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958元,中等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3843元,中等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2495元,中等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34547元,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64934元。全國農民工人均月收入3485元,比上年增長6.4%。
在消費方面,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322元,比上年增長7.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4%。按常住地分,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4445元,增長5.9%,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1%;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0955元,增長8.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8%。恩格爾系數為29.3%,比上年下降0.8個百分點,其中城鎮(zhèn)為28.6%,農村為31.2%。
數據還顯示,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農村貧困標準計算,2017年,年末農村貧困人口3046萬人,比上年末減少1289萬人;貧困發(fā)生率3.1%,比上年下降1.4個百分點。貧困地區(qū)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長10.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