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9月11日電 9月11日,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以來,被告人彭宇華先后創(chuàng)建了系列QQ群,拉攏被告人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的人員,成立了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憲法所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彭宇華、李明哲還分別通過網絡平臺與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來國內發(fā)生的熱點事件,發(fā)布詆毀、攻擊政府、國家基本制度的言論,通過肆意歪曲事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視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等方式,誹謗和攻擊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庭審開始后,審判長向被告人、辯護人告知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依法訊問了兩名被告人,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鑒定意見,搜查、勘驗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以及兩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等證據。公訴人、被告人及其委托的辯護人對上述證據進行了質證。法庭依法傳喚了兩名證人出庭作證,控辯雙方對證人進行了交叉詢問。
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圍繞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彭宇華、李明哲的辯護律師分別針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情節(jié)進行了辯護,并提出了建議對彭宇華、李明哲從寬處罰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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