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2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新竹一女教師騎車載男友,兩人邊騎邊聊,一不小心撞上林姓路人,造成林某生活無法自理。被害人家屬提出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后判處女教師賠償被害人566萬元。
據(jù)報道,被告是一名幼兒園女教師,2009年9月間,被告騎車載著男友邊騎邊聊,并不時轉(zhuǎn)頭與男友聊天;結(jié)果一不小心撞上林姓男子,使林某頭部遭重創(chuàng),經(jīng)急救后雖性命無礙,卻留下大小便失禁等后遺癥,生活完全無法自理,需要長期臥床和24小時看護照料。
因此,被害人家屬提出1000萬元的民事求償;法官通過精算,并審酌被告的工作所得,判處這名粗心的幼兒園女教師賠償566萬元。
另外,全案在偵辦過程中,女教師一開始坦承自己騎車載男友,2個月后又改口說是男友騎車,查證后得知確為女教師騎車。 因此,刑事部分女教師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6個月;男友依頂替罪同樣被判刑6個月。(中國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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