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謝長廷控告邱毅等人妨害名譽 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時間:2010-09-01 08:05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3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時,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前高雄市政府機要科長林宏明公開表示,造成1998年吳敦義競選連任高雄市長失利的“緋聞錄音帶”是謝長廷交給陳春生和林宏明傳出的,謝長廷為此控告3人妨害名譽,高雄地方法院31日判決駁回謝長廷的訴訟請求。

  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期間,陳菊陣營指控黃俊英在“走路工事件”中涉嫌賄選,事后證實此事與黃俊英無關。國民黨陣營則提出“走路工事件”跟之前的“緋聞錄音帶事件”一樣都是“選舉陰招”。

  當時前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以及謝長廷主政時的高雄市政府機要科長林宏明,都出面表示“緋聞錄音帶”是謝長廷交給他們的,邱毅也在政論節(jié)目上轉(zhuǎn)述了陳春生、林宏明兩人的說法。謝長廷因此提告,控告3人妨害名譽。

  高雄地方法院31日判決謝長廷敗訴,駁回他的賠償請求。法官認為謝長廷無法舉證證明被告3人所述確屬虛偽不實,被告的相關言論不構(gòu)成損害名譽之侵權(quán)行為。(中國臺灣網(wǎng) 陳佳慧)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編輯:陳佳慧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任丘市| 桂阳县| 汉中市| 蕲春县| 霍山县| 商南县| 昌平区| 会昌县| 巴彦县| 崇明县| 肇源县| 洪江市| 永宁县| 修水县| 育儿| 二手房| 柳州市| 平利县| 霍城县| 维西| 石嘴山市| 莒南县| 盐城市| 大埔区| 犍为县| 红河县| 永康市| 略阳县| 仪征市| 德州市| 大厂| 高雄县| 阿拉善右旗| 连南| 南丹县| 灵宝市| 五寨县| 山东省| 滁州市| 丁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