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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前攝影官出庭畫面首曝光 法官斥“亂認罪一通”

2020-03-17 16:53:00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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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雄市長陳菊隨行攝影官吳建鴻。(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17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前高雄市長陳菊的隨行攝影官吳建鴻,涉嫌在前年底韓國瑜就任市長后,至少5度持鑰匙侵入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市長室行竊,共竊得紅包袋、春聯(lián)等136件物品,被依竊盜、無故侵入建筑物罪嫌起訴。他今天(17日)下午首度到高雄地院開庭,面對記者跟拍提問,只揮手拒絕,絲毫不回應。

  報道稱,吳建鴻今天當庭承認行竊,吳的委任律師表示那些物品價值不高,只是紀念物品給親友收藏,吳的犯后態(tài)度良好,盼能判緩刑改過自新。不過法官質疑,吳對于第3次、今年1月6日侵入市長室,辯稱沒有行竊,當庭又播放勘驗錄像光盤,質問吳右手明明拿著2本類似書狀物,吳才改口“好像是桌歷,在里面拿的”,法官因此要求吳應如實告知各次進入所偷的物品,否則會影響量刑及后續(xù)沒收犯罪所得的程序,還怒批“講實話比較重要,不要為了要緩刑,就亂認罪一通”。

  由于檢方指吳建鴻歷次有將物品裝在紙袋攜出,吳今天當庭雖稱有放紙袋,但光是1月6日的畫面卻根本沒提紙袋,吳于是僅回答法官“不記得了”。法官認為此案還須厘清,包括吳建鴻第4次侵入市長室拿出的2本書狀物為何物?該次還有沒有偷其他物品?而今年2月1日吳第5次侵入當場遭逮,當下有無已經(jīng)著手竊盜?

  法官也將“各次入侵市長室時竊得的物品是否涉及量刑,有無查明必要”列入爭議點,吳建鴻律師則拷貝監(jiān)視錄像器的光盤證物,回去研議能否協(xié)助吳回憶,并整理出每次行竊的物品,提供給法院。(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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