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2010年新北市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投票過程將圈選后的選票亮示他人)案,被告李婉鈺等10人被依泄密罪起訴,去年一審獲判無罪。臺灣高等法院15日駁回上訴,仍判無罪,全案確定。李婉鈺等10名被告15日均未到庭聆判。
新北市議長、副議長選舉亮票案,板橋地檢署(現(xiàn)改制為新北地檢署)在2011年6月間偵結(jié),以瀆職泄漏防務(wù)以外機密罪嫌,起訴李婉鈺、賴秋媚、李余典、張宏陸、王淑慧、沈發(fā)惠、周雅玲等10人。新北地方法院去年5月宣判,判10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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