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外省人,是臺灣本地居民對隨蔣政權(quán)迫遷來臺大陸居民的稱呼,如今大多落地生根,有了第二、三、四代,除了第一代略知“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外,其余包括同一年代的本省人在內(nèi),都是在同樣的教育環(huán)境下成長,正如趙甌北的詩:“矮人看戲何曾見,都隨他人道短長!敝钡浇鈬篮螅_灣才有了20多年的民主多元開放教育和社會,也才有公開討論“二二八事件”的傷痛歷史機會。
然而,國民黨執(zhí)政的后期主事者,并沒有認真反省、慎重追查歷史的真相;而民進黨執(zhí)政的近8年,又未能落實轉(zhuǎn)型正義,反使得無辜的外省族群成了代罪羔羊,猶背上莫名其妙的原罪;每逢選舉,就成了炒作話題,變得無法作自由、明智的選擇,親綠,就背叛血統(tǒng),挺藍,則是不愛臺灣,幾成了一種變相的族群大戰(zhàn)。
淪為政治牟利工具
臺灣《蘋果日報》刊登署名文章指出,臺灣的民主不是沒有制度,造成其停滯不前的因素,多少仍受曖昧不清的族群問題影響,又往往是政黨、政客牟取政治利益的廉價工具,屢試不爽,效果顯著,致食髓知味,至于是否違反政治道德(像美國的黑白問題,不得公然為之),影響族群和睦,好像并不在乎,如此無端的“排外”挑起仇恨!這才是臺灣的悲哀!
事實上,“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是可以追究真相,還原歷史,記取教訓,勿蹈覆轍,以勵來茲。但在做法上,實須思慮周延,更不宜在選舉的當下,冒出此一相關(guān)的特別條例草案,若為選舉考量,以為可凝聚深綠支持者,然未必能獲得諒解和感謝(像為何不早做?),但對外省族群則易徒增疑懼和不安,而國民黨的文宣更可大作文章,像“誅連九族”、封建、報復等皆是(盡管法案內(nèi)容未必如是,但究有幾人弄得清楚),如此一來,不明就里地,把蔣家政權(quán)(權(quán)貴)和外省族群綁在一起(根本是兩碼子的事),使其得以羞辱親綠的外省民間團體,復使支持臺灣理念的外省人,成了里外不是人,誠是得不償失。
文章說,現(xiàn)在民進黨“立院”黨團又搞出“二二八事件特別法草案”的新名堂,無疑坐實“撕裂族群”的罪名,此乃非同小可的大事!
在這種政爭氣氛濃烈,和亂槍打鳥的情境下,最無辜的,要算是在臺灣的外省族群,可說是佬佬不疼(本地人稱“阿山”)、舅舅不愛(大陸稱“臺胞”)的異鄉(xiāng)人。如今即便會說臺語、認同臺灣,也未必被視為自己人,何況不擅臺語者,反易成“非我族類”,豈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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