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北京市政府發(fā)布《關于推進本市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各級部門將推行全過程績效跟蹤。《意見》規(guī)定,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一年度編制安排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jù),績效評價較差的部門項目,將減少預算乃至取消預算安排。(11月16日《京華時報》)
毫無疑問,北京此舉意在遏制預算虛高、突擊花錢的現(xiàn)象。政府部門申請預算,往往寬打窄算,于是形成預算虛高的現(xiàn)象。而到了年底,一旦預算有盈余,那就得突擊花錢了,因為多的錢如果不用出去,會影響來年的預算水平。最近,湖南部分部門在政府采購中只“買貴不買對”,并稱錢“花不完”,就是預算虛高、突擊花錢的典型。
北京市擬推行的績效評估機制,有可能為預算使用水平設置科學的標準,并將其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內。我們都知道,常規(guī)的預算分類體系中,有部門、項目、經(jīng)濟這三大類,分別是看錢給了哪個部門,投入到了什么地方,以及按照什么方式被使用的。而在這三類中,最重要也最欠缺的是經(jīng)濟分類——只有知道錢是怎么用出去的,才能清楚明白地衡量出預算水平,并擠干其水分?冃гu估機制,恰恰能彌補這樣一個短板。
當然,政府部門與私營部門不同,講究的是執(zhí)行力而不是創(chuàng)造力,談績效似乎有些牽強。從傳統(tǒng)的科層制結構著眼,政府部門行事如果依照繁瑣、詳盡的規(guī)章制度以及科學的流程進行,就可以保證執(zhí)行力到位了。在這樣的框架下,如果能保證預算公開,嚴格控制三公消費,那么遏制預算虛高、突擊花錢是可以辦到的。但是,隨著現(xiàn)代社會的發(fā)展,公共服務需求日益多樣化,政府事務因而隨時需要做出更新,簡單追求執(zhí)行力已經(jīng)不合時宜,參照私營部門而追求競爭、創(chuàng)造力,是政府可以也需要做到的。
換言之,政府部門也需要有自己的績效目標,要用一分錢做出三分錢的成績來。從這個角度來說,績效評估機制又不僅能遏制預算虛高、亂花錢,還能逼著政府部門去創(chuàng)造公共服務的“效益”;它不是從底線上去遏制預算,而是從高要求、高標準上讓政府部門學會成本意識。
績效評估的好處在于,它能讓政府部門由鎖定過程到鎖定結果,從單純地追求執(zhí)行力到開始追求創(chuàng)造力,能大大提高政府部門的服務效率。由此可見,其意義還遠不止于遏制預算虛高、突擊花錢。
當然,北京的這一嘗試是否能符合我們這樣的期待,還有待觀察。至少,從這種改革的目標本身和意識而言,它是值得推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