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有網(wǎng)友日前曝料稱,陜西省山陽縣房管所長張惠陽在任長達20年,自2001年以來脫崗在外承包工程,房管所的工作由其電話遙控指揮。10月11日下午,山陽縣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徐建設對記者表示:“這個事我說不清楚,管不了!(10月13日中國廣播網(wǎng)報道)
一個房管所長,任期長達20年,其中連續(xù)脫崗10年,坐鎮(zhèn)外地遙控指揮,所長位置居然雷打不動,這真是咄咄怪事。然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面對記者的采訪,城建局長要么說“不清楚”,要么稱“管不了”,一副事不關己的做派。
房管所長身為一個單位負責人,卻長期不理公務,在外開公司謀私利,已經(jīng)嚴重違反了組織原則和工作制度,理應受到問責查處。城建局作為其主管部門,對于這種嚴重違紀行為,卻長期保持“圍觀”姿態(tài),不聞不問、放任自流,現(xiàn)任城建局長更是以“不清楚”、“管不了”搪塞記者的質疑,將監(jiān)管責任推得一干二凈。
城建局長稱“不清楚”,還說得過去,其高高在上、不下基層、不訪民情,自然會對所主管單位的情況不清楚。然而一個城建局長“管不了”一個房管所長,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無論是從組織原則還是從行政級別上看,城建局長是管得了房管所長的。對于房管所長長期脫崗行為,城建局長并非管不了,而是不想管或者不敢管。
房管所長何以能脫崗10年?城建局長為何還不敢管?我們只能猜測了。也許房管所長“上面有人”,是真的“管不了”;也許“吃了別人的嘴軟、拿了別人的手軟”,將自己的管理權“出賣”了。但愿這僅是筆者的一種妄加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