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所有5A級景區(qū)門票刷新105元均價紀錄、民眾感嘆“玩不起”的時候,少林寺狀告嵩山風景名勝區(qū)管委會“賴賬”近5000萬元門票分成的官司,也已完成證據交換手續(xù)。誰是“老賴”,單等司法認定。
很巧,這場官司新聞,還原在下一個旅游黃金周到來之前、人們面對省下來的區(qū)區(qū)過橋過路費不知往哪個景區(qū)的門票窟窿里填的時候,倒是很生動地向世人解釋了為啥景區(qū)和寺廟老漲價的原因。
昨天的報道說,成立于1984年的嵩管委,近年來與少林寺矛盾接連不斷。2005年,雙方就商定了按照票面價100元,少林寺分30元的標準。之后6年里,少林寺一直認為嵩管委未按時、足額分成,并長期拖欠。這場區(qū)別于一般經濟糾紛的官司,所呈現給世人的這副吃相,令人對官司的雙方,難掩嗤之以鼻的鄙夷之心。
一邊是一年按億計的門票收入,一邊是太多的景區(qū)為漲價尋找“運營成本壓力太大”等各種哭窮的理由。而少林寺這場官司,讓人們看到了景點暴利的同時,也看到了獲得者面對暴利時的真實面孔。
老祖宗給后人留下來的遺產,歷經戰(zhàn)亂與文革之后,實在算不得太多了。走走市場,未嘗不可。但老百姓口袋里稍微有點錢,有點飽覽祖國大好河山的沖動,各地就圈地收費了。2007年,國家發(fā)改委說好了景區(qū)門票調整得以3年起步為頻次,結果“3年必漲”成為定勢。這從中抽去了大頭的,無疑是政府。理由是,劃了地、投了資、配套了交通與設施。而香火里旺盛的寺廟,更是各地政府眼中的肥肉。某地一座千年寺廟,政府一介入,原先象征性收費的門票,頓時漲到了百元。結果門可羅雀,寺廟與游客,由此雙輸。寺廟與當地政府,也頓生齟齬。
有無數神奇故事的嵩山,有無數英雄豪杰敬仰的少林,或許因為不愁客的緣故,寺廟與嵩管委,當初倒是走到了一起。但獲利之后,雙方的四大皆不空了,擬就的合同不作數了,兩個豎著閃亮牌坊的機構,至少肯定有一方欲望過頭了,當著百姓的面、俗人的面,為從百姓、俗人身上收來的進門費瓜分問題干起來了。一邊是百姓“玩不起”叫苦不迭,一邊是合伙在游客身上獲得暴利后相互“玩不起”。百姓玩不起,歸根結底是來自權力介入的分紅與欲望。當合理利潤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某些政府部門的欲望,老祖宗的遺產便會淪為權力坐地叫價的“私產”,成為一些地方所謂發(fā)展經濟的搖錢樹。
少林寺分成官司,看上去是官司雙方相互合作、相互信任關系的破產,其實在百姓眼里,則是權力與景點機構,在游客、在民眾面前的兩塊牌坊的蒙垢。(劉雪松)